公民(包括个体工商户和法人)提出申诉并进行审议,依照白俄罗斯共和国2011年7月18日第303-Z号《关于公民和法人申诉》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。
电子申诉按照白俄罗斯共和国 2011 年 7 月 18 日第 300-Z 号《关于公民和法人申诉》的法律要求提交和审议。
公民,包括个体工商户、其代表、法人代表,只能通过国家统一(综合)共和国信息系统行使提交电子请求的权利,该系统用于记录和处理公民和法人的请求。
该系统用于向政府机构和其他政府组织提交电子请求并接收回复(通知)。
记录和处理请求的系统可通过全球计算机网络 Internet 上的以下网址访问:( https://appeals.bel)